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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空调8年维修7次提醒:维权要积极

.2008-01-17 .作者: .编辑:hemiao
导语:
  洛阳市涧西区的孟先生1999年装修新房时购买了一台柜式空调。没承想,这个本以为能给家中带来便利的耐用消费品,却要“冷”不制冷,要“热”不制热,8年间共维修了7次。昨日,在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的干预下,这台空调终于吹出了热风。

    新买空调缺氟利昂

    孟先生说,1999年他们家装修新房时,他到洛阳市一家电器销售处花7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空调柜机,房子装修后一直闲着,这台空调也就一直没有派上用场。2001年夏天,孟先生搬至新房居住,看到前来帮忙搬家的同事满头大汗,他赶紧打开空调。可是空调开了半个多小时,屋里的温度一点也没有下降,空调吹出来的不是冷风。新空调首次使用就遇上这种问题,孟先生赶紧联系了该品牌空调的售后维修部门。维修工人上门检查后告诉他,空调只是没有氟利昂(制冷剂)了。维修工人很快在现场排除了故障。“空调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制冷剂怎么会跑掉呢?”孟先生问。维修工人回答,氟利昂极易挥发,属于正常情况。

    买回8年修了7次

    2002年7月18日,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孟先生只好再次联系维修部。维修工人检查后说,制冷剂没了,要重新添加。孟先生疑虑地问,别人家的空调买回来好多年都不见维修,我的新空调怎么用了不到一年就修理两回?维修工人回答,可能是个别部件的螺丝没有上紧,导致氟利昂缓慢泄漏。在给空调充满氟利昂以后,维修工人用钳子使劲拧了拧外机上的螺丝。

    2003年1月,孟先生打开空调取暖,却发现空调的加热功能又丧失了。他第三次联系上了维修部门。这次上门的维修工人告诉他,空调的免费保修期已经过去了,添加氟利昂以及上门维修服务都是需要付费的。

    此后孟先生家的空调几乎每年都要添加一次制冷剂,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2007年底。买空调8年没用几次,却维修了7次,孟先生觉得很“憋气”。

    工商提醒消费者及时求助

    昨日,孟先生打电话到洛阳市涧西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最终,在工商部门的干预下,该空调厂商及时上门给孟先生家的空调进行了检修,他家的空调今年冬天终于吹出了热风。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一负责人说,孟先生遇到的情况,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方面,消费者不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家电维修方面的规定,使得消费者丧失了调换问题空调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作为知名品牌的空调企业,售后维修人员没有尽到提醒消费者更换问题空调的义务,一次次徒劳无功地上门维修,影响了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知。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家电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商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另外,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及时向工商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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