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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办突击检查 冬季空调不得高于20℃

.2008-01-21 .作者: .编辑:hemiao
导语:
    市节能办于18日对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冬季空调温度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发现各家节能意识不错,空调温度基本都控制在20摄氏度以内。

    冬天空调温度不应高于20℃

    国家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室内温度夏天不低于26摄氏度、冬天不高于20摄氏度。我市的此次检查涵盖了我市重点商业区的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10家单位。

    据有关部门测算,如果室内温度从25℃降到18℃的话,对空调供电,至少可以节约20%的用电负荷。因此,商场内温度过高在给顾客造成不适的同时,还会造成很大的电能浪费。

    当天的检查发现,大部分公共场所都能把室内温度控制在20℃以下。

    温度过高消费者也不适应

    经常逛商场的白小姐说,昨天她在某商场购物,商场内人潮涌动,再加上温度偏高,总有发晕、两腿发软的感觉。其实,对商场内的高温产生不适反应的市民不在少数。一些市民反映,他们进入一些商场后,由于室温过高,会有一些头晕或烦躁的感觉,让人无法安心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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