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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渠道雏形渐显 外资开始布局

.2012-01-21 .作者:新华网 .编辑:
导语:

商务部牵头 废旧家电回收渠道雏形渐显

    昨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透露,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而新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废旧电器电子等回收处理设备制造,被列入到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分析认为,外资的介入或将激活家电回收产业链。

外资企业已开始布局

    国内家电回收体系与海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显得相当稚嫩。家电产业观察人士刘步尘分析指出,“国内的企业在废旧家电回收方面缺乏技术和管理经验,而海外发达国家在这一块有成熟的操作方法”。而且,国内的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在盈利能力上非常欠缺,不少企业都是依靠政府补贴在活,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之前,不少拆解企业都斗不过街边的收买佬,刘步尘认为,外资介入将有助于让这个产业成长出成熟的商业模式。

    一些外资企业则已开始布局,去年年中,日本松下公司与杭州大地环保公司、同和环保再生事业公司以及住友商事株式在浙江省杭州市成立新的从事废家电回收处理事业的合资工厂,这是日本家电生产厂家在中国首次开展回收处理事业。

   记者了解到,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明确,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将会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并且规定生产企业将主要承担废旧家电的处理费用。

五类家电产品厂家或年缴回收处理基金30亿元

    最新的消息则称,目前与《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在制定中。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三稿中,要求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若按上述标准,这五类家电产品的厂家,一年缴纳的废旧电子回收处理基金将达到约20亿~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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